2014年2月2日星期日

《山中人》

我個人總認為山是讓人躲避現實煩惱的好地方。在現實生活中,我往往會被現實問題折騰得幾乎變 形,甚至常常有股奔往深山內喘口氣的衝動。而當山中人,就是我所向往的。如果可以的話,我很樂意躲進山內,然後當一輩子的山中人。對我而言,既然城市有那 麼多勾心鬥角和種種複雜的人與事,那麼我甘願選擇過那種“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生活。

能做夢真是幸福!

其實,山內有山內的恬靜,我何不選擇過恬靜的日子而非過那種生不如死的生活呢?何況,當山中人 又有甚麼不好?最起碼,享有“太平盛世”和“相安無事”是我一直憧憬的生活啊!當一切都平靜下來以後,我想,我最需要安頓的就是我的寫作環境了。在山內寫 作,其實不失為超凡脫俗的一種境界吧!白天把稿紙帶離家,出外找靈感寫作,我敢肯定,當你看到漫山遍野的花兒時,肯定會把心中的幸福大喊出聲的!夜晚挑燈 倚窗欣賞明月和星星,再次在文學舞台和作品共舞,那的確是一種詩意啊!當然,要有這種寫作環境,我知道自己必須找最好的建築師建造最好的“文學木屋”。
山中人啊山中人,我明白此刻的自己畢竟跟這3個字相距甚遠。不過,愛做夢的我是絕對有權利也有資格去圓夢的。現實和夢想的距離雖然很大,可是當你做起夢來,心中的缺憾不是已彌補了一大半嗎?縱使夢想不見得會實現,可是至少也給了自己少許的安慰吧!能夠做夢畢竟幸福得多了!

(星洲日報/副刊‧文:李志平)

《文学木屋》


白昼黑夜
有的是浪漫与现实
白天躲在木屋中
任由现实的齿轮
对身体的辗压
虽然浪漫就在咫尺
黑夜的降临
同样胆寒刺骨
浪漫的鸣叫
交织在现实的恐怖中
一样受到冷落
一直以来的木屋
跟文学沾不上边
经过日夜的洗礼
文学逐渐住进木屋
把文学风铃挂屋前
响叮当
木屋唱出了文学味道
在笑脸与泪水中浮沉
叮当响
树林内的浪漫
从此扩散开来
现实害怕得不敢来
文学吼了它多次
不管日与夜
木屋笼罩在
片片幸福中
身为主人
耳濡目染下
把文学木屋藏
在坚定的大爱里
把文学当父亲
当木屋为母亲
弱小的身子
藏匿在温暖的怀抱
贪婪地舔双亲的脸
幸福浪漫的开始
打败现实后的时刻
现在不分日夜
木屋温存每一刻


发表于《联合日报》 之《文艺梦》  

《亮灯和熄灯》

某个夜晚,我从浴室内披着毛巾出来时,不小心抓到了一个极有影响力和说服力的新发现。附近的邻居有的亮着灯看连续剧,有的早就回房间会周公去了。我不禁心想,人生就是在亮灯和熄灯中度过。你,选择亮灯的人生还是熄灯的人生?
对 我来说,我觉得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亮灯或熄灯。一个人不可能永远亮着灯,毕竟人生有得有失,偶尔熄灯也是难免之事。这关乎人生的喜怒哀乐。长期的亮灯,未 必是件好事,因为那是对眼前无一番打算或好吃懒做的代表;永久的熄灯更为消极,因为那是人生悲剧的象征。关键是,人生该学习的是如何去控制亮灯和熄灯的时 间。
有灯而不懂得利用灯光的人,其人生肯定白白被糟蹋了;没有灯可是想找寻它影子的人,其人生就好比长期地跟现实奋斗和作战一样。善用灯光的人,不但能把自己的生涯规划安排好,就连吃饭洗澡都不消耗或浪费时间。
成功的人,必定懂得节省灯光。失败的人,肯定摸不清灯光的门路和用法。可见,不懂灯光好处的人,只会虚度光阴,将来的日子肯定会把灯光的寿命给减短了。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发表于《联合日报》 之《文艺梦》 

《喻灵感 》

原以为我在织灵感的住家—灵感之网,其实我大多时候是在吹掉自己轻而易举结下的网。我会这么说,主要原因是我常常在跟弟弟聊天时发现某句话的关键词—写作灵感。而我,每次都觉得记录灵感是件挺麻烦的事,因此我说自己放走了灵感,也摧毁了灵感之网。
我给灵感织网,是因为我发现蜘蛛吐丝结网,而我用嘴巴吐出灵感。我想,这两者根本没有矛盾。您想,蜘蛛吐它的丝,而后又结成网来捕捉猎物;而我呢,从 嘴中说出的话瞬间变成灵感,这不是异曲同工吗?所以说,我给灵感织网,一点也不奇怪难懂。
所谓灵感之网,又像灵感之塔,也像灵感之家,更像灵感之冰柜。网、塔、家与冰柜都跟聚集、积累、收藏和冷藏灵感有关。我就是喜欢灵感织的网、 造的塔、建的家及制的冰柜。
跟弟弟继续聊,我还发现我高兴时可以作出许多美丽想象的灵感。我那时候的嘴巴简直就是制造甜品的机器啊!什么东西在我嘴下都可以成为各式各样且美味的甜品呢!当然,那文学作品根本是充满快乐情怀和轻松的小品呢!
若是遇到我怒火中烧时,我的灵感是充满火药味和炸弹爆炸前的紧张气氛的。那时候的作品肯定跟刀枪和匕首没什么两样,诅咒人的话更是贯穿全文。当你读到类似的作品时,你就好比在目睹一个暴君在怒吼一个跪在他面前的奴才一样。
倘若碰见我心情沉重之时,我的灵感则跟怪罪苍天与求死于死神有关。那时的作品不乏迅速求死的语句。若把该灵感比喻成一朵花,那么它马上会在你面前枯萎,继而夭折凋谢!
想 来,我那多式多样的灵感都是出自于我跟弟弟聊起天才迸发出来的。我想,灵感虽是我眼中的不速之客,而且往往令我应接不暇(它们通常都是一整群地飞来),可 是我却乐于迎接。我常常要倒杯水或茶给它们,可它们常常连沙发都没坐热就像股股旋风般跑得不见踪影了。偶尔,我跟它们擦出漂亮的火花,可是你知道的,火花 的生命就只有一刹那,我根本没办法捉住那火花留下的余香,它就急着消失不见了。私下问问弟弟该如何处理如此这般的火花,他说用照相机将它的影儿留住。我不 禁扑哧一笑,觉得这句话充满了想象力。
是的,要是灵感像一群黄蜂一样地跑来,我肯定会将它们“绳之以法”—将它们的样貌拍下来,以便成为我日后报刊上的“伟人”或“名人”。而从今天开始,我都会把“照相机”带在身上。而那照相机,在现实的“照妖镜”底下,将是作家用来写作的重要工具—笔。

发表于《联合日报》 之《文艺梦》